妙笔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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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拍戏要吃很多苦,这一点肖嘉树自然明白,见方坤当着季冕的面怀疑自己的职业素养,立刻拿起一个发黄的馒头吃起来。接近偶像的第一步——看他演的电影,第二步——吃他爱吃的东西。嗯,这样季哥总不会觉得自己矫情事多了吧?

他也不解释自己刚才无意冒犯,只是想请季哥吃早餐而已,低下头给生活助理发了一条微信,让对方把豪华早餐送给罗导和施廷衡几人就算完了。解释多了人家不但不领情,还以为你炫富,又是何必?

季冕瞥他一眼,温声道,“别发短信了,吃吧。”

“好嘞,谢谢季哥。”肖嘉树嘴里啃着老面馒头,心里却乐淘淘的。

方坤忍不住怼他一句,“早餐是小陈买的,你谢季哥干嘛?”

“谢谢你啊小陈。”肖嘉树也不生气,自然而然便转过头向陈鹏新道谢,表情依然乐淘淘的,末了低下头看电影,想着等人散了再与季哥搭讪。

陈鹏新心里嫌弃他,面上却笑得很客气。林乐洋瞥一眼他的手机,惊诧道,“你在看《乱世流离》?”像肖嘉树这样的富二代怎么会看文艺片?他看得懂吗?

“是啊,季哥第一次获得影帝奖就是凭借这部电影,可好看了!”肖嘉树晃了晃手机,脸上全是炫耀,仿佛季冕的成功也是他的成功,完全忘了正主儿就在对面。

林乐洋颔首赞同,心里却满是不屑:又一个借电影话题来巴结季哥的新人。他打死也不相信肖嘉树这种从小在国外长大的香蕉人能看懂民国时期的文艺片。那些家族兴衰,国家败亡,乱世流离,他真能理解?真能入眼甚至入心?

与林乐洋想法一致的人还有方坤。他似笑非笑地道:“那你说说这部电影哪个镜头拍得最好?”

肖嘉树一时之间说不清楚,干脆把影片倒回去,让方坤自己看,“我觉得这个镜头最好,孔荀的两个儿子都战死了,他收到噩耗的第二天照常起来喂鸡喂鸭、打扫屋子,扫到儿子空荡荡的房间时,他站在窗户边发愣,脸颊照着太阳,眼里却全是浑浊与空寂。这一幕我特别喜欢!”但他不好意思说的是:每次重放这一段,他就会哭一次,心里酸涩得厉害,却偏偏说不清道不明。

这部电影方坤看过不下三次,却没有一次注意到这个镜头,不免呵呵笑起来。富二代就是富二代,什么都不懂还喜欢装逼。

林乐洋虽没有方坤表现得那么明显,心里却对肖嘉树的眼光表示怀疑。这个镜头在电影里一晃而过,莫说季哥,连导演都从未提及,可见它不过是一种情绪的渲染而已,没什么特别的。想到这里,他徐徐开口,“我最欣赏孔荀的妻子被日本人打死时他抱着尸体嚎啕大哭的片段。这一段把季哥对角色的掌控力和感染力表现得淋漓尽致,我看一遍哭一遍。”

话落他满怀期待地看向季冕,却发现季冕正直勾勾地盯着肖嘉树,眼里闪烁着亮光。

第二十八章马屁精肖少爷

季冕看向肖嘉树的眼神如此专注,叫林乐洋有些心慌。他正想说些什么来拉回季冕的注意力,就听方坤赞同道,“我也最喜欢这一幕。而且季哥之所以能拿到华表奖,凭借的也是这一幕的精彩演出。当时的几位评委把这段视频反复看了很多次,并最终将之定义为年度最佳演绎。电影正式放映的时候,每到这一幕,台下的观众就哭得稀里哗啦,连大男人也不例外。”

陈鹏新立即附和,“没错,当年我去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是红着眼眶出来的,本以为会丢人,没想到大家都一样,那场面现在想起来还有点好笑。”

肖嘉树环顾四周,见大家都这么说,也就没再争辩。管他什么华表奖最佳镜头,最权威评委,他认定打扫空屋那一幕才是最打动人心的就行,不需要别人的认同。既然话不投机,他便不想再待下去,吃掉一个馒头,与季冕打了一声招呼,就躲到旁边的休息棚看剧本去了。

方坤摇头道,“这位少爷才演多久戏,就以为自己是专业影评人,敢在季哥面前评论他的电影,也是勇气可嘉。这个马屁拍到了马腿上,我给他打一分。”

陈鹏新连连点头,“是啊,你要真想伪装季总的影迷,你好歹把功课做全,别张口就来。我们乐洋才是真的崇拜季总,微博里全是季总的消息和照片。这部《乱世流离》他看了得有十几遍,所有台词都会背了。”

林乐洋连忙去瞪发小,表情十分窘迫。他的确爱看这部电影,但也没有十几遍那么夸张,自己与季冕本就是情侣关系,私底下是什么样儿他还能不清楚?陈鹏新这才是胡乱拍马屁呢!整一个大写的尴尬!

季冕把最后一口馒头吃完,徐徐道,“大众的审美往往与艺术家的审美相悖,这似乎是一条定律。为了拍好那场哭戏,我准备了两小时,但为了拍好打扫空屋那场戏,我却准备了足足一个月。拍哭戏我是一镜就过,拍打扫空屋的戏,万学东导演卡了我二十六次,我们一直讨论到半夜一点多钟才互相告辞,第二天继续拍,又卡了十几条才算是过了。”

他掏出纸巾擦了擦嘴,起身朝肖嘉树走去。

方坤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惊愕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林乐洋心里乱成一团麻。什么意思还不明白?能让季哥耗费一个月时间去准备的戏自然是重头戏,而万学东导演卡了他那么多次,也足以证明这幕戏在整部电影中的地位……

当他胡思乱想时,季冕已走到肖嘉树身边,张口道,“你大概并不清楚,打扫空屋那出戏才是万学东导演原定的,《乱世流离》的大结局。”

听见这话的林乐洋脸色白了白,胸口竟有些透不过气。枉费他跟在季哥身边好几年,却连他最喜爱的一部电影都无法理解。不理解也就算了,偏偏还拿自己的无知去抨击肖嘉树的审美,这不是上赶着给人当垫脚石吗?

以季哥的脾气,他当然不会计较这个,但林乐洋还是觉得很丢脸。因为他看出了肖嘉树的潜力,也看出了自己与对方的差距。他其实算不上什么新人,这些年时时刻刻都在研究电影,为出道作准备,跟在季哥身边也学到很多东西,按理来说应该比肖嘉树这种学金融专业的强出百倍。

但现在,他忽然发现,肖嘉树无论是在天赋还是审美方面,都比自己厉害得多。他能瞬间理解并演绎一个角色,也能领会导演隐藏在电影中的,所要表达的思想和艺术语言。这都是一个顶尖演员必须具备的素养。

与之相反,自己并不具备这些素养,未来会不会被肖嘉树碾压?有他在旁陪衬,自己会不会显得越来越平庸?林乐洋不敢深究,明明很想,却又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打断两人的谈话。

季冕回头看了林乐洋一眼,眉头微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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