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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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第1页)

若是她跟胡欢提起,胡欢就会很诧异,因为……他就没受到什么处分,也没什么戴罪立功的事儿。

令狐音帮他把事儿扛了!

他们一行人离开现代文学馆,有不少同学都看到了。老实说,胡欢这一行人“气焰嚣张”,天天都出去吃饭,根本不吃食堂的行为,早就被特二十五班大多数学员“抵触”。

本来食堂的饭菜也挺好吃的,上头还给全班学员一定的补助,直接打入食堂的账户,给他们每天都多加两个肉菜。

但跟胡欢这种,天天跟天魔凌家的大小姐,家里很有背景的张明宇,出门“花天酒地”的混蛋比起来,食堂的饭菜,它就不香了啊!

灵宝宗的清攸忍不住,冲着他们的背影说道:“天天出去吃?外面的东西就那么好吃?”

“今天的食堂可有虾仁,活该他们没有口福。”

熊破天也冷哼一声,补充了一句:“外面的东西又贵又不好吃,根本不像在食堂能够吃饱。”

两人话出口,对视一线,随即各自掉头,谁也不搭理谁。

熊破天入学的时候,跟清攸就不对付,开学几天来,他们两人也天天较劲。

只是胡欢每天下了课,都有各种“繁忙事务”,所以没关心过这两个同学。其实灵宝宗的清攸和少年拳师熊破天,两人都是一阶职业者,在班级里很出风头。

这一次,还是难得他们的意见一致。

胡欢当然不知道,自己的风评,在凌霄的眼里和普通学员的眼里,两极分化的厉害。

他真的是头一次吃西餐,凌霄知道他饭量大,直接叫了二十份牛排,小胡同学吃的非常开心。

萧剑僧瞧了一眼菜单上的价格,顿时就不能淡定了,这一份牛排,大概相当于他三个月的津贴,这一顿饭若是换他请客,这几年兵就白当了。

张明宇亦是有些冷汗,他能请得起驻京办的饭,但这一顿真有点压力。

“胡欢真的是人才,蹭饭的人才!”

“全班那么多学员,他怎么就挑了一个家里最有钱的蹭?”

张明宇左刀右叉,刚刚切开一小块牛排,胡欢已经把整块牛排都吞下去了,开始对付第二块了。

倒是李心罗和苏蔷两个妹子吃的斯斯文文,苏蔷还很有礼貌的举杯向凌霄致谢,比起三个男同学,表现的有板有眼。

比起粗俗的胡欢和不知道该咋用刀叉的七班长,这两个妹子明显是吃过西餐。

第七十一章、胡欢同学,你还真有蹭饭的命

胡欢干掉第七份牛排,这才有余裕,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满满的一杯,然后一口饮尽。

张明宇眉头突突一跳,凌霄开的这瓶酒他认得,胡欢刚才那一口,大概干下去一千六百块。

红酒就不是这么喝的!

但凌霄都没说什么,他当然也不好说什么。

其实……

就算他请客,胡欢做出这种不合西餐礼仪的事儿,也只能讪笑着说:“再来一瓶!”绝不好意思说,这玩意不能如此粗鄙的喝,得这么小口轻酌才有风采。

张明宇欠胡欢一张物神卡,还有欠一条命呢!

这家法国餐厅以品味著称,胡欢这种吃法,有很多客人都看的直皱眉。

最近的一桌,有一男一女,皆衣冠楚楚,男子穿了一身很考究的西服,本质彬彬,一举一动,非常优雅,他忍不住对女伴说道:“有人愣是把法国菜,吃成了农村的流水席,也是破坏气氛。”

胡欢他们这一桌,不管是胡欢,萧剑僧,张明宇,凌霄,李心罗还是苏蔷,都是六识敏锐之辈,这句话听得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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