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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沈霓裳的蓝颜知己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句话很多人都听过。
事实上,这句名言还有后半句——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更重要!
这方面凌霄深有体会。
他的天赋严重不足,付出那么多年的努力,却只达到可怜的星品一阶,再看看玄月和莫云枫,看看天赋更高的沈暮云?付出同等努力下,他的收获远远低于这些人,如果没有那个神奇的吊坠,哪怕他比沈暮云努力十倍,穷尽一生还是无法跟她比拟——天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最让人崩溃的是……平日也不见她用心学习……”
崔明浩满脸苦笑,继续在那叨咕:“谁都搞不懂,她明明很贪玩怎么能这么厉害……所以才说她是天才。”
嘘!
凌霄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指间凭空多出一张符篆:“机敏,疾!”
机敏符。
用于提高听觉、视觉、味觉、触觉等感观敏锐度,这是当初星品三阶时制作的,威力远远超过更久之前,从山里带来的星品一阶符篆,让他能轻易听到百米之内,哪怕是窃窃私语的声音。
他来得稍微迟了一点,通话已经接近尾声。
“我会的……嗯!一定可以,我跟她现在关系很近……”
“啊?还要演一场?我……”
“好吧!只是……下手别太狠啊……”
只有这么几句电话就挂断了,凌霄有些后悔没早点过来。
片刻后。
一个年轻男生从角落转出去,无意中看到站在楼梯上的凌霄和崔明浩,他朝崔明浩投来一抹友善的笑容,转而快步向楼上走去。
男生看起来二十出头,身高超过一米八,理着一头很精神的短发,相貌英俊充满阳光气息。
虽然戴着一副眼镜,却没有半点书呆子模样,反而在阳光俊秀之外,多了几分儒雅之气。
“他是谁?”凌霄皱眉问道。
“他?”
崔明浩一愣,随即解释道:“他叫吕明辉,在学校也算是风云人物。当年以本校第一名的分数进来,就读于哲学系,虽然家境贫寒但很努力。关键他不是个书呆子,是校篮球队的中锋,还有不错的才艺,是很多女生心目中的校草,只不过他一直没谈恋爱……对了!这小子最近风头更甚了,他竟然去追沈霓裳,完全是作死的节奏!”
相对而言这个吕明辉确实挺优秀,然而沈霓裳已经超出优秀的范畴。
他当初考进江州理工大学时,总分确实比沈霓裳高了一些,问题是沈霓裳在几门理科分数上,表现出吓死人的满分成绩,她是因为偏科严重才拉低了总分,在她所喜欢的理科领域,所取得的成绩远非吕明辉可比。
说白了,吕明辉只是一个成绩好的普通学生,沈霓裳却已经在更早之前,就取得了科研学者才有的特殊成就。
总共六项专利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此外,沈霓裳背后是身家数百亿的家族,吕明辉的家境却很贫寒,这方面更加没办法相比。
总而言之,在所有人眼里吕明辉都是不自量力。
“追求沈霓裳?”凌霄一愣。
“其实……也不能算追求,真要追的话早就完蛋了,怎么说呢……”崔明浩挠了挠脑袋,道出了前因后果
其实在一个多月前,吕明辉和沈霓裳还没有交集。
确实因为什么就不清楚了,总之两人莫名其妙成了朋友,不过吕明辉没有表白过,只是以朋友的关系相处,不过在别人看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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