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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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第3页)

林梦秋闭着眼等了一会又一会,却一直没等到想象中冰冰凉的触碰,只能小心翼翼的睁开了一条眼缝。

睁开眼时,恰好看到沈彻的手指覆在她的眼下,用力的擦了一下。

被触碰的地方有些疼,她脸颊上的肌肤本就娇嫩,这样的力道定是红肿了,夫君想要做什么?

有一瞬间她甚至觉得这个姿势有些眼熟,但被沈彻的气息包裹着,让她的脑子也有些转不动弯。

“世子,爷?”

“喊爷。”

林梦秋从善如流的改了称呼,又甜软的喊了声:“爷。”

话一出口,她就发觉不好,她反应过来了,沈彻方才蹭到的地方是她的泪痣。

之所以会觉得眼熟,是因为当年沈彻救她的时候,她的脸上都是四溅的血,他替她抹去血痕的时候,就对着这泪痣使劲的擦。

她还记得,他来回的把她的脸都蹭红了,才无奈的道:“小孩儿,你这脸上的血怎么擦不掉。”

林梦秋之所以遮这颗痣,倒不是怕被沈彻认出来,沈彻是要建功立业的人,哪还会记得几年前路边救得小毛孩。

是她觉得这泪痣显得她太过妖娆,与大家闺秀的气质有些出入,这才会用脂粉遮去。

当然也有那么千分之一的可能,或许沈彻还记得当年那个浑身是血的小孩儿呢。

尤其是这会被沈彻认真的打量着,她的手脚开始发软,连呼吸都不敢大声,唯恐被发现了她的秘密。

看沈彻盯着她不说话,林梦秋只能咽了咽口水,抖着牙关道:“爷,可是有何不妥?”

沈彻蓦得松开了手,撇开眼露了个怪异的笑:“没什么,只是以为你脸上有污浊,有些好奇。”

林梦秋重获自由,赶紧去拿来靴子,小心翼翼的为他穿上,确定他没有对着泪痣起疑心,才松了口气。

刚替他将床畔的轮椅推来,就听沈彻促狭的讥笑道:“你方才闭着眼,难道是以为我要亲你不成?”

林梦秋的少女心思被点破了,顿时从眼睛红到了脖颈,就连耳朵尖也红了。

好羞耻啊,可这也不怪她啊,谁让他昨天这么坏,她闭眼还不是为了配合他嘛。

瞧见她脸红,沈彻侧头盯着看了两眼,而后压抑的笑变成了敞怀的大笑。

笑得林梦秋连脚趾都蜷缩着,一脸的无辜,有这么好笑吗?

等沈彻笑够去了书房,林梦秋坐到了梳妆台前,才看到了镜子中的自己。

早已干了的墨汁染黑了她的鼻头,而两颊还透着娇羞的红粉,粗粗一看竟然还有几分像八两,实在是傻透了!

她就顶着这幅丑样子见了沈彻,还误以为沈彻要亲她。

啊!她没脸见人了!

那头到了书房的沈彻,心情依旧很好,就连眼底都带着笑意。

阿四敏感的发觉了这一点,偷偷的打量了他好几眼,嘿,昨夜爷没睡书房,他就觉得奇怪,这睡了一夜竟然还如此高兴,实在是古怪。

难道真如老话所言,阴阳调和万物皆宁,就是他家爷这百炼钢碰上了世子妃也成了绕指柔?

“上回让你派人回苏城查的事,可有消息了?”

“前几日说是已经有了眉目,许是这几日封城耽搁了没能送进京,您再等等,想来不日便会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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